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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车上无灭火器扣分”传言不实 |
近日网上和朋友圈流传“高速口从9月1日起开始查车上灭火器、三角架,假如没有扣6分,罚200元”的传言,记者昨天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该说法不实,法规中并无这种规定。 近日网上和微信朋友圈流传 信息称,“ 告诉各位!走高速的 留神了,全国高速口从9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假如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网友留言求证 信息的 虚实。有网友称,交警只会对座椅拆卸过的大客和货车 审查灭火器,猜测很多地方的高速口已经排长龙了,要是 审查灭火器和三角架那不是更得堵死。记者 查问发现,同样的传言此前也有过,日期为“7月1日起开始 审查”。
记者昨天就此 信息向公安部交管局有关人士求证,得到的 答复是此为假 信息。据介绍,交通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 相符GB19151规定的三角 忠告牌,三角 忠告牌在车上应妥善 搁置。同样按照该规定的国家 标准,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惊险化学品运输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灭火器在车身应安装可靠并便于 使用。在验车时,各检测场都会 审查车辆是不是配备车载灭火器。 据交警介绍,按照《 路径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 相符技术 标准等 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是不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在 路径上 产生故障时,驾驶人 该当开启惊险报警闪光灯,假如车辆难以移动,要在来车方向设置 忠告 标记等。司机没有按规定设置三角 忠告牌,一旦 因此 产生交通 事变,要罚款200元,不记分。假如在 路径 审查过程中发现司机未携带三角 忠告牌,也会罚款200元,不记分。 另据介绍,当前公安交管部门普通在省界口 审查重点车辆,包含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会重点 审查安全设施是不是齐全,假如设施不全则属于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也是罚200元,不记分。有交警 示意,当前绝大多数出厂的机动车都配备三角 忠告牌,网上 时常传出一些不实 信息,甚至“每月都有新交规出台”, 提议网友不要轻信,要以官方发布为准。 >>专家 流传不实信息不能都以谣 舆论处 中国政法大学 传授洪道德认为, 固然这种传言属于不实信息,但并没有太大的危害性,它也不针对任何单位或个人,其内容也不可能引起社会 混乱,“ 即便不算正能量的,也算不是 流传负能量”,并且配备灭火器和三角架是国家技术 标准要求的。 即便没有 审查的必要,也不得不算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顶多不得不治安处罚,算不上犯罪,“不能扣 流言的帽子”。 洪道德认为,对不实的信息还是应该加以 划分,那种 流传负能量、会引起社会 混乱的信息,如恐怖信息等, 攻破了 畸形的社会秩序, 威力称得上 流言。而像此条不实传言, 挑衅滋事和 诋毁都算不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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