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文,决定6月1日起将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试点地区范围扩大到全国。
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同时,从2019年7月1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试点核心内容:
一、在试点期间内,试点地区的纳税人新办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二、纳税人在试点前办理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在试点期间办理需重新出具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相关业务,税务机关仍然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三、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四、对纳税人在试点前办理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在试点期间既可以凭借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也可以凭借车辆购置税完税电子信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
五、纳税人在试点期间新办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在申请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副本。
六、规定自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纳税人如需要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或者电子税务局等税务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