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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质量争议解决获重大突破 |
本文关键词:汽车三包,汽车消费者,质量问题 兴许有些人还记得2013年4月27日下午在沪昆高速上 产生的一起保时捷卡宴追尾 事变。车主与厂商之间就 事变的原因 产生了很大的争议,双方均 保持责任在于对方。车主甚至还请权威鉴定机构出具了 事变报告。但是保时捷方面对此 依旧有很大的质疑。 在汽车车主与厂商之间就某一个 品质问题 产生争议是一件 时常 产生的 事件,但是如何解决争议, 保障公正公平解决问题,既不让 适度维权的消费者得逞,也不能让厂商躲避应该 累赘的责任,是汽车三包规定中难以解决的问题。 有媒体 援引这名保时捷车主 报怨说:“这5个月,我的全部 工夫、精力都用来维权,别的什么事都没有做,反正损失早就不止这台车了。” 但是,这一让消费者 感想到 硕大困扰的争议解决与责任归属问题,将在明年315之后 获得更加圆满的解决。 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消费者 权利 掩护法》。最新《消费者 权利 掩护法》的通过,大大减轻了中国汽车消费者在 保护自己 权利方面的 累赘,并让消费者与厂商之间争议的解决向着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这是 存在革命性 意思的一大步。 标记着这一大步的具体内容便是《消费者 权利 掩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等耐用商品或者 装璜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 承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 产生争议的,由经营者 累赘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同时还在第六十五条中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该当及时提供证据。 这一法律条文的规定 偏偏是让汽车消费者最为纠结的地方。 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改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 施行,这部被称为汽车三包的部门规定让消费者 充斥了 将来 保护消费者 权利的 期冀。 但是,因为部门规定法律 效劳较低,特别是汽车三包对于汽车消费者与厂商之间的争议解决没有提供有效的 接济 模式与 路径,从而让消费者在面临自己的汽车产品出现问题时就会 遭逢到极大的 困苦与 妨碍。 汽车产品的 品质问题,普通是首先由消费者自己在 使用的过程中发现, 而后由消费者向厂商提出问题。假如厂商认可消费者提出的 品质问题是由自己造成,那么全部的问题就到此为止,厂商将会与消费者达成 统一的解决 步骤。 但是,许多的情况是,当消费者自己发现汽车产品出现 品质问题后,并向厂商提出免费维修等三包的要求时,厂商普通不会轻易认同消费者的说法。这样,厂商与消费者之间就会因为双方对某一问题的不同意见 构成争议与纠纷。 而汽车三包中对于汽车厂商责任的 罢黜规定,更有可能会让汽车厂商找到将责任归罪于消费者的借口。 汽车三包规定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了在六种情况下汽车厂商 可 免得责: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 其余营运 目标的; 使用 注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 败坏的; 产生产品 品质问题,消费者自行 从事不当而造成 败坏的;因消费者未按照 使用 注明书要求正确 使用、 保护、修理产品,而造成 败坏的;因不可抗力造成 败坏的。 在这六条中,第五项尤其偏袒汽车厂商。因为,“未按照 使用 注明书要求正确 使用、 保护、修理产品而造成的 败坏的”,给了汽车厂商太多 可 免得责的空间,因为所谓的“正确 使用”很难有一个清楚、明确的界定,消费者千差万别,每一个人的 使用习惯都不一样。 因为如上面所说的那样,中国的法律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而按照汽车三包中的规定,厂商与消费者 产生争议的,“按照产品 品质 申述 解决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产品 品质 申述 解决 步骤》,产品 品质争议的调解,“ 该当由 申述人提供书面 材料”。该 步骤第十八条特别具体指明了书面 材料包含的具体内容中包含“ 申述的 申请、理由和事实 通过、 有关证据”。所谓的 申述人便是指的的汽车消费者。 很明显的是,汽车消费者在与厂商 产生产品 品质问题责任归属争议的情况下,作为 申述人的汽车消费者必须要提供“ 有关证据”。 但是,作为一名个人消费者,要想举出有利的证据并不方便。其中的 困苦在于,消费者对于汽车产品的了解与 相熟程度远远不如尝试;消费者个人很难有太多的 工夫与精力寻求 可以 证实自己的证据。 假如消费者不能及时提供证据,明显就会陷入不利的维权局面。 因此,假如 可以让消费者 开脱举证责任,或者说,举证责任假如由汽车厂商来 累赘的话,那么对于消费者 保护自己的 权利将构成一个非常有利的 根底。 在2014年3月15日,新的《消费者 权利 掩护法》正式 施行以后,汽车消费者 惟独提出产品 品质存在问题即可,而厂商假如不认同消费者的意见,就需求找出证据来 证实这个 品质问题不是由自己一方造成。 当然,这也不能说 将来的汽车消费者就 定然 可以达到让自己的 权利百分百 获得 掩护。 按照汽车三包的规定,证据 可以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鉴定机构,一个是专家。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作为整个汽车产业链中最 薄弱的环节,很难将自己的意志加诸到这些机构或者专家身上。而这些机构或者专家却有可能会受到实力雄厚的汽车厂商的影响,从而做出有利于汽车厂商的举证。 不过,这毕竟属于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做“伪证”需求 累赘应有的法律责任与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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