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抛锚小心修车陷阱 修车店小问题大修
东方网8月26日 信息:据《东方早报》报导,李先生高速路上车辆抛锚,却遇到路人帮忙查看修理并拖到附近修车厂。本 认为遇上 善意人,但实际上从一开始便是一个陷阱。修车厂老板张某、严某伙同钱某等人在高速路上招揽需求修车的客人,进入修车厂后,小问题进行大修理,以此 讹诈勒索。3个月间,骗得75名车主55万余元。
近日,青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严某、钱某等人的行为构成 欺骗罪,根据犯罪情节及涉案金额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至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不等的刑罚。
1982年 诞生的张某在老家学了修车技术后来到上海打工。在打工期间张某 意识了同乡修车工严某,严某比张某大10岁。在打工期间,两人发现打工的汽修厂有时会故意将原本 惟独求小修的车辆伪造成需求大修的情况,以此来赚取更多的钱财。为此,两人也想依葫芦画瓢好好赚一笔。去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执照的情况下两人开始经营一家汽修厂,雇佣了周某等4人为修理工。两人与“打抛锚”人员(拖车人员)钱某等6人商量,由钱某等6人分成三组,每天在青浦周边的几条高速公路上开车“游荡”寻觅 停泊在一边的 事变车辆,并设法将车辆拖入汽修厂维修。双方约定骗取的修理费用,“打抛锚”人员获取利润的四分之三,修理厂获取四分之一。
去年3月至6月期间,该团伙用 雷同的 目的先后75次骗取了75名车主钱财。法院最后判决张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 权力2年,并处罚金5万元;严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剥夺政治 权力2年,并处罚金5万元。“打抛锚”人员钱某等人均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分别处罚金5000元。修理工周某等4人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不等,处罚金5000元至2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