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陷阱多 4S店强制到店保养可拒绝
前不久,消费者林先生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某4S店购买一辆汽车。谁知车子没开几天,林先生发现车内空调噪声大,出现 品质问题,遂要求4S店进行保修。4S店以林先生在外改换过机油为由, 回绝保修。经工商局工作人员调解后,该4S店最后同意进行保修。
在莆田市城厢区,消费者陈先生购买的汽车出了小故障,被拖往4S店维修。其间,4S店在未经陈先生同意的情况下给车安装了2个钢圈、1个轮胎,报价达1万余元。陈先生非常 愤慨,认为这是强制消费,要求4S店卸下轮胎,但 受到4S店 回绝。陈先生遂向城厢区工商局投诉。经工商人员调解,4S店赋予陈先生优惠保养费用2000元、轴承费用1000元。
工商部门 揭示 辽阔消费者:消费者 占有自主 取舍权。根据新《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在自主 取舍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 比较、 甄别和 取舍。 因此,假如4S店硬性规定车主必须在4S店改换机油,则 进犯了消费者的自主 取舍权。
此外,汽车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的消费者,应尽量按照汽车厂家消费者手册的 提议,定期进行 保护保养。 可以 取舍授权4S店,但应 留神 保留每次维修保养的记录、发票等凭证。如4S店强制要求消费者到店保养或推荐 毋庸要的维修保养 名目,消费者有权 回绝。